各潜在投标人:
一、投标****银行保函)开具对象为****。格式修改如下:
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我行编号:
开立日期:年 月 日
致:****(以下简称“贵方”)
地址:**市**区**路1号
本保函作为(以下简称“投保人”)参加以下招标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而向贵方提交的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商业银行,地址:(以下简称“我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兹承诺,在收到贵方声明投保人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几种情况及保函项下需支****银行及账号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向贵方支付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CNY)的款项:
1、投保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未经招标人、采购人等同意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采购人等订立招标项目合同;
3、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参与投标的;
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本保函有效期:自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至招标人、采购人等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日止。标书代写
本保函项下的任何书面索赔通知应以邮寄方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纸质原件,或通过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提交电子形式的索赔通知,本保函项下的任何纸质原件形式的索赔通知应由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保函有效期内我行营业时间结束前送达我行上述地址,本保函项下的任何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我行营业时间结束前被我行系统接收到,如果本保函发生索赔,则本保函担保金额随我行实际赔付金额递减,我行全额赔付后保函自动失效。
我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即告失效,我行不对任何有效期届满后递交至我行的索赔承担责任。
本保函不可转让,我行对贵方之外任何第三人不承担责任。
签发日期:年 月 日
二、本补充通知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2026年11月06日
****(通京大道东、紫荷路****示范区样板间精装修工程施工补充通知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