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6-11-09T1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6-11-16T14:30 |
采购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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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FW-202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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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丰公司分光光度计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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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化验室分光光度计,主要用于样品吸光度的测定,是保障相关检测数据准确、稳定的关键分析仪器。现有两台仪器故障,故障现象分别为:752型单色器故障(显示器显示“SELFTESTING:FIND 0nm ER”)和V-1600型仪器自检波长校正不通过,以上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需委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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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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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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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货地址:****市**市 坪曲路86号(**晋****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一)付款方式: 维修完成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付全款的90%,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乙方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甲方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二)服务期/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三)报价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五)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或服务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处罚期限,最长 3 年。标书代写
四、技术条款:(一)项目概况及现状:中心化验室分光光度计,主要用于样品吸光度的测定,是保障相关检测数据准确、稳定的关键分析仪器。现有两台仪器故障,故障现象分别为:752型单色器故障(显示器显示“SELFTESTING:FIND 0nm ER”)和V-1600型仪器自检波长校正不通过,以上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需委外维修。 (二)服务质量要求: 维修后仪器自检通过,波长校正正常,波长准确度、波长重复性、透射比准确度、杂散光等主要性能指标符合JJG178-2007《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等相关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技术规范要求,试机合格,满足分析检测使用要求。(三)技术要求:1、依据设备原厂电气原理图、技术规范实施维修,选用配件型号、参数与原部件匹配,所更换的零部件均应为全新正品。2、线路敷设、接线工艺规范,压接可靠,做好绝缘处理,屏蔽线接地符合要求。3、修复后752型仪器自检(SELFTESTING)通过,V-1600型波长校正正常;波长准确度与重复性、透射比准确度、杂散光等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原厂技术标准,并符合JJG178-2007《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等相应要求。4、整机调试校验,设备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原厂技术标准,满足分析检测使用要求。5、维修完成后,提供维修报告,报告中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故障现象、维修内容、更换部件等内容。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投标方须近2年承担过至少3项分光光度计的维修或类似分析仪器维修的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及验收单等证明材料。2、供应商不****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