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服务对象为采购人下属****公司(CHINA HARBOUR NIGERIA LIMITED)。该公司在尼日利亚联邦**国境内开展土木建筑与港航工程业务,涉及 GEO RESOURCES 系列矿业权、土地权益与建设工程关联纠纷案件。案件****法院、上诉法院审理后,****法院终审阶段,对应案号为 Suit No. SC/ML/520/2025、Suit No. SC/ML/132/2026,涉案总标的额约 100 亿奈拉。为保障案件终审阶段诉讼代理工作的连续性与专业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采购人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尼日利亚当地法律服务机构,****法院阶段全流程诉讼代理服务。
为上述****法院案件提供终审阶段全流程法律服务及配套保障,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诉讼文书制备:起草、提交与案****法院诉讼文件,含上诉 / 交叉上诉文书、答辩状、辩论意见、回复意见、时限**申请、上诉许可申请等各类程序文件及配套法律意见书; (2)法律研究与策略制定:围绕案件涉及的宪法解释、程序规则、实体权利等争议开展全面法律检索与研究,制定终审阶段整体诉讼策略与应对方案; (3)出庭代理:委派符合资****法院庭前会议、听证、正式庭审及判决宣告等全部程序,代表委托人发表代理意见; (4)程序跟进与合规管理:****法院登记立案、文书送达、档案调取、程序时限管控等全流程事务性工作,保障案件程序合规; (5)判后服务:跟进判决出具进度,提供判决内容解读、执行风险分析及后续救济路径咨询; (6)全量费用包干:承担案件办理产生的全部差旅住宿、法院规费、文印快递、通讯行政等杂费,以及服务项下所有法定税费。
本项目设 1 个包件,不拆包、不分包。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法院就案涉两宗案件作出终审生效判决、且所有法定救济期限届满之日止。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模式,****法院阶段全部专业法律服务费用、差旅后勤费用、法院规费、行政杂费,以及增值税、预提税、企业所得税等全部法定税费。采购人无需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额外费用。 (2)报价需拆分列明两项费用组成:①固定基础服务费(必付部分);②胜诉奖励费(满足约定胜诉条件时支付),总报价上限不得超过 80,000,000 奈拉。 (3)“胜诉” 定义:案涉两宗案件终审判决均裁定****公司不承担任何金钱给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补偿、返还、诉讼费用等),且不设置任何将导致经济损失或经营不利的禁令、权利宣告等非金钱义务。
(1)服务团队需指定固定主办律师,主办律师需****法院出庭执业资格,熟悉尼日利亚矿业权、建设工程领域法律规则与司法裁判口径; (2)服务商需全面掌握案涉案件全流程历史材料、各级裁判思路与争议焦点,保障诉讼策略的连贯性与一致性; (3)建立定期进展反馈机制,按采购人要求报送案件动态,重大程序节点与风险事项提前沟通汇报。
(1)系在尼日利亚联邦******事务所,已****协会(Nigerian Bar Association)执业登记,具备合法执业资质; (2)****法院诉讼代理与出庭执业资格,项目主办合伙人需持有尼日利亚资深大律师(Senior Advocate of Nigeria, SAN)资质; (3)具有不少于 10 年尼日利亚民商事诉讼执业经验,具备建设工程、矿业权纠纷类案件代理业绩,****法院同类案件代理经验者优先; (4)熟悉尼日利亚民事诉讼程序、矿业与工程领域法律法规,能够独立完成终审阶段全流程法律服务工作; (5)近三年无执业纪律处罚、不良执业记录,未因执业行为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上发布。
受邀单位收到本公告后,请于2026 年11 月8 日前,在 “中交招采网” 确认是否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与本包件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1. 时间:2026 年 11 月 11 日 —2026 年11月 15 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2. 地点:****开发区**路 23 号恒兴大厦 19 楼
3. 协商方式:线下协商,可同步通过 “中交招采网” 线上辅助沟通
4. ****小组:3 人
5. 其他说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代表最终签约合同价,协商小组可就服务价格、商务条款、服务方案、合同条款等与潜在服务商开展协商,最终确定签约合同价与**内容。标书代写
采购人与成交服务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合同签订。标书代写
采购人:**** 地址:****开发区**路 23 号恒兴大厦 19 楼 联系人:庄平 电话:135****7743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