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我公司”)计划对**市**区吴圩镇**南路西面3号路****搅拌站项目开展公开招租工作。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报名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吴圩镇光****搅拌站项目
(二)土地性质:工业地块
(三)地块所在位置:**市**区吴圩镇**南路西面3号**延东侧。
(四)地块概况:该土地宗地号为450****02002GB00122,面积16677.94平方米(折合25.017亩),不动产权证号为桂(2020)**市不动产权第****406号,土地使用年限15年,自2020年1月16日起至2035年1月16日止,土地权属为产权方单独所有。
(五)地块现状:按现状整体交付,意向方报名竞价即视为认可地块现状、权属、建筑条件及现存瑕疵。
(六)地块用途:该宗地土地的唯一用途为建设混凝****搅拌站生产经营项目,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将土地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二、通用约定
(一)租赁方式:整体出租
(二)合同期限: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2035年1月16日(土地法定使用年限届满日)止
(三)竞租底价:
第一年的租金底价为(不低于):人民币700000.00 元/年(大写:柒拾万元整/年);第二年起,后续每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增加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内最后一期租期不足12个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折算,折算公式为:应付租金 = 年租金÷365天×实际租赁天数,竞得人应在该期首日前一次性付清折算租金。
租金起算条件:本项目设置3个月建设期,建设期免收土地租金。建设期自甲方完成规划布点主体权属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计算****信息化局出具****区管委会出具的相关批文所载日期为准);免租期内免收土地租金,但本合同3.6 项下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税费仍由乙方承担。建设期届满次日起,正式起算土地租金。若因政府审批原因,规划布点指标始终无法登记至乙方名下,双方按本合同第 2.1 条终止合同条款处理。
(四)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半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每期租金金额为对应年度租金的50%;乙方需在每个半年租期开始前5日内,将当期租金足额****银行账户。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潜在的竞价人须交纳人民币50万元竞价保证金,并将****公司,转账时备注:**市**区吴圩镇光****搅拌站项目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金凯支行
银行账号:8001 0389 6388 887
(六)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50000.00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
固定金额55万元,竞得人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 5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交纳至产权方指定账户。
待本项目累计投入(含设备)达到500万元后,乙方可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对应的投入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以乙方提供的有效发票或评估报告为准。经甲方核验确认后,可将55万元履约保证金中的35万元转为土地租金;剩余20万元继续留存在甲方账户,作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前述乙方已投入的项目资产(含设备)作为履约担保,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资产另行抵押,不得擅自拆除、搬离。
(七)其他费用(不含租金)
1.本协议项下土地租赁全过程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具体如下:
(1)甲方承担因收取土地租金产生的增值税。
(2)因土地出租产生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等税费,由乙方(承租方)在租金之外另行承担。
(3)上述税费的法定纳税义务人仍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定。甲方依法办理相关税费的申报、缴纳及发票开具事宜。
(4)乙方应于甲方发出缴税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款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因乙方逾期支付导致甲方产生滞纳金、罚款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签订所产生的印花税,由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分别承担。
2.项目建设、运营全部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报批报建费用、基建、设备采购、环保治理、水电、设施设备维护、保险、安全生产投入、人员工资等全部运营成本。
三、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价方参与报名即视为已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本项目地块的权属、规划条件、用地现状等全部情况,并自行调研知悉**市项目建设报批报建、预拌混凝土规划布点相关政策及审批规则,相关风险由意向竞价方自行评估承担。
(二)意向竞价方竞得后,不得无故放弃签订合同、拒绝履行租赁相关义务,发生前述任一情形,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土地租赁及运营:竞得人自筹**期内项目建设运营所需全部资金,独立负责项目设施设备建设、日常运营管理、安全生产等全部工作,自行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四)报批报建:产权方仅负责向竞得人提供项目地块基础资料,如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规划设计条件等材料。竞得人应结合项目建设需求,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全流程报批报建工作,报批报建相关全部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自土地完成交接之日起,竞得人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第一人,全面负责本项目建设、生产、运营期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具体按本协议的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六)竞得人须在签订协议后60日内进场开展场地平整等项目建设工作。
(七)竞得****搅拌站的建设、运营及管理工作,自筹**期内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基建费、设备采购费、环保处理费、水电费、设施设备维护费、税费、保险等所有相关费用;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以及经济、安全生产、法律等相关责任;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的标准和要求。
(八)**期间,因自身生产经营引发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害的,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行政处罚、诉讼费、律师费等);若产权方因此被追究责任,配合产权方的追索要求,赔偿产权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九)**期满或协议终止之日起30日内,竞得人须按要求搬离场地,并负责完成场地清理工作,向产权方交回土地;竞得人逾期交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每日须向产权方按本协议首年土地租金的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场地占用费(日租金按年租金÷365天计算,逾期不足1日按1日计算)。
(十)其他要求详见本招租公告所附合同的具体内容。
四、竞价准入条件
竞标者需为企业,不接受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且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需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不良经营记录,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且营业范围须包含预拌混凝土、水泥制品、混凝土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
(二)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存续主体,在中国境内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税务欠税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意向方须提交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作为审核材料,报告应当包含企业基础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三)须具有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办公场所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场地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四)业绩要求:意向竞价方自身或其直接控股股东,在**壮族自治区范围****搅拌站****搅拌站建设或运营业绩,具有至少 1 ****搅拌站****搅拌站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经验;须提****搅拌站运营合同、资质证书、项目竣工验收材料任意一类);股东具备上述业绩的,需同步提交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五、竞价方式
本次地块招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竞价全过程留痕存档。如仅有1名符合竞价准入条件的意向竞价方,竞得人成交价须≥公告的竞租底价。
竞价流程:意向竞价单位现场查勘(如需)→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产权方通知竞价→现场竞价
本次竞价如无符合资格的意向方参与或全部竞价均未达到底价,则本次招租流标,我公司可重新组织招租或另行处置。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
意向竞价方必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时间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公司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材料密封报送,具体包含:
1.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竞价的,另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
3.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4.需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包含基础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相关内容);
5.近 12 个月纳税证明,证明无欠税。
6.需提交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办公场所不动产权证书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7.业绩证明材料:搅拌站运营合同/资质文件/竣工验收材料复印件;若由企业股东提供业绩佐证的,还需补充股东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材料需体现项目名称、搅拌站建设/运营内容,仅提供合同封面、****搅拌站业务内容的,不予认定业绩。
以上资料不齐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初审;意向竞价方提交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竞价/竞得资格,已缴纳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价时间及地点
报名成功者等候竞价通知,由产权方另行通知竞价时间。竞价方需在2026年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开发区国凯大道东12号锦兰公馆S1号商业楼二楼232会议室参与竞价。
有意竞价方可来电咨询地块基本情况,并预约前往标的现场实地查勘。
(一)联系单位:****
(二)联系人及电话:蓝工 157****7509
(三)材料接收地址:****开发区国凯大道东12号锦兰公馆S1号商业楼二楼218办公室
(四)监督部门: ****集团****监察室,联系电话: 077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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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