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文件依据:《****农业农村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分解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2026-2030年)的通知》(闽农综﹝2026﹞91号)及《****农业农村局 ****环境局关于做好2026-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工作的通知》(宁农函﹝2026﹞179号)。
二、补助对象:承担蕉**2026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相关任务的第三方企业(包括承担方案编制、水稻种植区治理、项目实施和监理等企业)。
三、 补助标准:
1、2026年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方案编制费用,控制在1万元以内;
2、2026年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水稻种植区治理费用,控制在2.643万元以内;
3、2026年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费用,控制在32.688万元以内;
4、2026年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监理费用,控制在3万元以内。
四、申报程序:
1.2026年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方案编制、水稻种植区治理和项目监理单位,分别通过询价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按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承担相关任务。
2、2026年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的实施单位,通过随机抽取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投标,通过竞争性磋商评标法确定第三方服务企业并进行网上公示。服务企业完成任务后申请进行项目验收,经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和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资金拨付。标书代写
咨询电话:0593-****229(****植检站)
监督电话:0593-****966
12388****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