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 序号 |
房屋名称 |
租期(月) |
每月租赁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 1 |
中兴公寓3号楼3-5车库 |
1-12 |
480 |
480 |
1.租赁底价:480元/月。
2.租期:1-12个月。
3.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
4.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
5.使用性质:车库。
6.交易保证金:480元,作为公开招租的报名依据,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5: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未成功承租则无息退还原账户。最终竞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原承租方竞得则自动转为租金;如有不足需补足)。
以下情况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1)报名后未出价;(2)承租方未能在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或完成车库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签署的。
7.报价规则。采用一次密封报价方式。即竞租人将首月租金的租金报价写在《竞租报价单》中,装入文件袋(信封)并进行密封(封口需注明日期、报价人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印章。缴纳交易保证金和报价单位应一致,否则请提供证明和提前说明)。请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5:00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寄到**市上**钱江路659号数源科技大厦五楼任先生收(联系电话:****1266)或封密后交至数源科技大厦五楼任先生处。
8.自主公开招租竞价原则:在招租受让申请截止时,无人报名或报价者的报价低于租赁底价的,则不成交;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及报价的,该竞租人为最终竞得人,其出价为招租的成交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租人报名及报价的,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最终竞得人,其出价为招租的成交价;如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报价者,如其中之一为原租赁人(经营人)的,原租赁人(经营人)为最终竞得人。
如最终竞得人未按要求完成合同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交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视为放弃本次竞租资格,同时由顺延第二位报价者(若有)竞得,出租方在确定最终竞得人放弃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顺延第二位报价者,并按要求完成租赁相关流程,否则视为本次招租不成交。
9.交付和交接:按现状交付。租赁车库的车库质量、具体位置、车库结构、水、电容量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车库的装修按现状为准,租赁车库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9.1.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付,起租日为上述约定的付款截止日(不含逾期付款期),租期不作顺延。
9.2.中标方与出租方签订车库租赁合同、支付相应的款项后,进行车库的交接。所有车库交付的时间节点均以车库租赁合同起始日为准)。
9.3.获得标的的最终竞得人,应按竞租结果签署车库的租赁合同及附件,若拒绝的,视为该最终竞得人放弃竞租资格,其竞租结果作废,出租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由我单位按约定向承租方交付租赁车库。具体如下:
租赁物业为空置物业的。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且车库租赁合同等附件均完成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生效当日即为车库交付之日。如有需要双方另行办理交付手续,但办理交付手续日期不影响租赁期限和计租日的计算。
10.信息披露期:自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止(如无报名单位本公告按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自然循环)。
11.水、电等费用(如有):由承租方承担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12.管理费(如有):交付之日起由承租方自行支付,****公司公示价格为准。
13.使用安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承租方资格条件: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5.踏勘安排:时间:信息披露期间工作日
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16.特别事项:
16.1. 网银汇款:
户 名:****
银 行:****公司官巷口支行
账 号:330********07371639
16.2联系电话:****1266(工作日,9:00至17:00)
16.3.监督举报电话:****1129(工作日,9:00至17:00)
17.附件:竞租报价单
竞租报价单
| 报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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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租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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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租标的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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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租标的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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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月租金报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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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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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单位签字或盖章: 报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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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竞租多个标的,中间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