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卫生院医用耗材(含检验试剂)供应商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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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采购、储存、配送全流程管理,完善耗材配送服务体系,保障临床医用耗材安全、及时、充足供应,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医药购销环境。我院组织开展医用耗材(含检验试剂)供应商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循发布遴选公告、接收报名材料、抽取院内遴选专家组开展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的流程,遴选结果经院长办公会、支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拟入围企业名单公示如下(排序不分先后):


一、拟入围企业名单

1.****

2.******公司

3.******公司



二、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



三、异议反馈相关要求

如对上述遴选结果存在异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以书面形式,于2026年11月12日17:30****办公室反馈。超出公示期限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提交的材料应注意以下几点:

1.书面形式: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载明异议事项、理由与依据,并署异议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实名反馈:异议需实名提出,不得匿名,应载明具体真实情况。

3.内容要求:书面材料应包括提出异议的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明材料;公示内容的具体事项;提出的异议理由和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或解释、相关要求或标准的说明等;提出异议的签名和日期。如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

4.证据材料:如有证据材料,应清晰标注并随异议材料一并提交。

5.委托规范:委托他人代为提交异议材料的,需在材料中备注受托人身份信息,并附合法有效的授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资料,确保委托程序合规。

6.纪律要求:所有异议反馈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严禁虚构事实、捏造线索、提交虚假材料恶意干扰遴选工作。对不实反馈、恶意举报的异议,一律作废不予采信,情节严重的将依规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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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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