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2026年标志标牌及反光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2026年预算。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项目概况:****2026年标志标牌及反光膜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标志板面加工制作、反光膜及反光喷绘布贴膜制作、包装运输至指定地点、清单注明“含安装”分项的现场安装、验收配合,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更换与售后服务。
2.2招标范围:标志板面及配套反光膜、跨线桥板面及反光喷绘布、既有标志板面重新贴膜等,具体品名、规格、数量及材质以采购清单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材料供货。
2.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供货方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进行供货,15天内完成全部供货;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一年。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供货需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2023年1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标志标牌供货业绩。
3.1.3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11月0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5年11月01日至今)不曾在供货合同中因违约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 09时 00分至 2026 年 11 月 12 日 17时 00 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报名时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的扫描件上传至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无需现场报名),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00分标书代写
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在****开标室(**市**区**路13号一楼)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标服务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站”(http://www.****.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祖山路9号
邮 编:066000
联系人:侯爱泉
电 话:188****7722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