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一、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五、****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市政工程)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
更正为:
7.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工程)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
二、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市政工程)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
更正为:
7.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工程)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
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三)具备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工程费不低于30万元的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标书代写
更正为: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工程费不低于30万元的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标书代写
注:如磋商文件中有其他涉及到是“建筑、市政”的内容一律变更为:“建筑或市政”
四、
第八章 评审方法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项目负责人(4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2019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一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工程施工业绩加1分。本项满分4分。
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4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满分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