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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场1号楼1层05号等6宗物业公开挂牌出租 | ||
| GJB2026-2138 | ||
| ****停车场2号楼1层02号 | ||
| 正常公告 | ||
| C01-124********5190362-****1019-091553-8 |
| 交易信息 (成交) | |||
| 标的名称: | ****停车场2号楼1层02号 | 组织方: | ****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2026]210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6-10-19 08:30:00 |
| 交易编号: | GJB2026-2138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6-11-02 10:00:00 |
| 底价(万元): | 0.1751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6 |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11-02 09:00:00 |
| 成交时间: | 2026-11-02 10:00:00 | ||
| 成交人: | 王港 | 成交价: | 0.1751万元 |
| 交易条件说明 | |||||||||||||||||||||||||||||||||||||||||||||||
| 交易条件说明 为提高资产运营成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司拟****停车场1号楼1层05号等6宗物业分别挂牌出租,现结合实际的需要,制定物业挂牌竞价方案: 一、项目情况 ****停车场1号楼1层05号,2号楼1层01号、1层02号、1层03号、1层04号、1层05号、项目位于位于**市**区**岸街道演达大道31-1****停车场内,其中,1号楼不动产权证号:粤(2024)**市不动产权第****133号,建筑总面积为3099.37㎡;2号楼不动产权证号:粤(2024)**市不动产权第****141号,建筑总面积为10832.40㎡,证载用途:交通服务站用地,竞得人不得直接或变相改变房屋的用途,保证在租赁期内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性业务(不得从事用于经营化肥、农药、化工、易燃易爆等污染性、危险性行业及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业务),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出让,取得时间:2024年1月,竣工时间为2023年4月,产权单位为******公司,实际管理单位为****,本次拟出租资产处于闲置状态,无抵押、无涉诉、无出租。 二、经营承租方的条件选择 (一)以**博邦资产土地房地产****公司的《****拟出租房地产涉及的位于**市**区**岸街道演达大道31-1号演达立交南停车楼30宗的房地产首年月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博邦资评报字[2026]第CHR00179号)为依据,出租标的租金明细如下表:
(二)竞价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租赁期为5年,租金每2年在上一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即第3、5年分别增长3%。约保证金按“押三付一”方式收取3个月标准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设免租期6个月,以租期内前12个月租金减半收取执行。租赁期间(含免租期),****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最****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上的面积为准。 (五)参与竞价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该笔保****交易中心代收代退。 三、中标企业的确立 《物业租赁合同》由业主单位提供,竞价人需认真阅读、理解,在竞得后必须严格按照业主单位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价成交资格,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成交手续的办理 项目网上成交后,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结果公示期,公示期为3日(如公示期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公示期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的,成交候选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详见“交易文件”****中心办理成交手续,并在成交手续办理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成交****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 五、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二)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管理服务 ****停车场整体经营正常,承租方需与******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不包含在报价内);物业管理费前二年为2.58元/平方米(含免租期),后续物业管理费用由****公司协商,另行核算。 七、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主管部****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惠沙堤****停车场16楼**** ;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92****0799 八、其他补充说明 1.相关图片点击“实物图”查看;交易合同、办理成交手续所需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2.如需查看标的物,请在正常工作日联系委托人预约,委托人将配合提供查看便利。 3.对标的应予披露、说明的重要事项或重要瑕疵,均已在本项目交易条件说明中如实充分披露、说明。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