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商银行南京分行2026-2027年业务宣传物品采购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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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分行2026-2027年业务宣传物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标项2:业绩标书代写

2023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同等规模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45万元及以上),每提供1份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20分。

【证明材料】

1、类似项目是指与甲方签订的宣传品、营销品相关项目业绩,不要求与本项目完全一致。(不限制品类)

2、提供提供案例合同证明材料和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须体现时间、项目内容、最终用户方盖章等有效信息。案例证明材料需相关内容。

3、合同内容若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可提供相关采购清单作为辅助证明资料。

4、若投标人提供框架协议作为业绩证明,须提供框架协议盖章复印件,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累计金额须达到45万元(含)以上

5、同一机构不同分支的业绩按一个业绩认定。

2023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同等规模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45万元及以上),每提供1份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14分。

【证明材料】

1、类似项目是指与甲方签订的宣传品、营销品相关项目业绩,不要求与本项目完全一致。(不限制品类)

2、提供提供案例合同证明材料和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须体现时间、项目内容、最终用户方盖章等有效信息。案例证明材料需相关内容。

3、合同内容若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可提供相关采购清单作为辅助证明资料。

4、若投标人提供框架协议作为业绩证明,须提供框架协议盖章复印件,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累计金额须达到45万元(含)以上

5、同一机构不同分支的业绩按一个业绩认定。

变更理由:详见更正项,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备注:访问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切换已获取页面,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可在弹窗中下载更正公告附件标书代写

四、咨询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北路9号

联系人:孙孝亮、陈小凤

联系方法:025-****3693、189****0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祖师庵7号

业务联系人:石义

联系方法:199****8386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联系人:石义

联系方法:199****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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