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2026年6****银行****公司****分行****集团有限公司单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地区 |
债务企业 |
诉讼情况 |
债权金额 |
担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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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金 |
利息 |
孳生息 |
其他债权 |
债权合计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 |
抵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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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公司 |
二审中 |
49,280,000.00 |
6,231,814.80 |
1,921,703.13 |
296,415.00 |
57,729,932.93 |
抵押+保证 |
******公司、**博****公司、**常****公司、****公司、****公司;葛渭清、吴杏珍、吴兰英 |
抵押物1:**常****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兰宝苑1-6幢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390.64平方米,层数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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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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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债权对应债权本金49,280,000.00元,利息6,231,814.80元,孳生利息1,921,703.13元(计算至2026年10月15日,以实际债权资料为准),其他债权296,415.00元 债权合计57,729,932.93元。具体情****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交易对象:竞买人需为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以下个人或机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人、担保人为企业的,债务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凡先前参与****(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咨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咨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徐先生、袁先生
联系电话:025-****1342、025-****1331
传真:025-****1307
通讯地址:**市**区太**路450****中心27-28楼
邮政编码:21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5-****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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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