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本单位2026年10月9****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市**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仪器采购询价函》,****领导小组审核,存在指定品牌和设定优先评审条件,不符合公平公正采购原则,详见附件1。现重新对**市**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仪器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单位前来报价。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仪器采购。
二、采购人
****
三、采购内容
(一)酶抑制通道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测定仪2台。要求:1.执行GB/T 5009.199 2003 检测方法标准和GB 2763-2026限量判定依据,抑制率测量范围0~100%、判定阈值抑制率≥50% ;2.通道数量≥6 通道(独立光路,同步检测)3.****农业农村厅食品质量安全检****研究所、通用平台)。
(二)按采购人安排到指定乡镇提供安装服务;
(三)需要时,须协助采购人开展相关检测技术培训。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次询价预算为人民币贰万壹仟壹佰叁拾元整(人民币2.113万元),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贰万壹仟壹佰叁拾元整(人民币2.113万元)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投标单位资格基本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六、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报价时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本询价函第五点“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中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须提交);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五)报价函(样式)详见附件2;
(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函(不再强制提交 2026 年上半年全套社保材料;采购人如开展事后核查,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社保缴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
(七)投标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它资质证明、能力的文件等。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
有意向者请将报价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盖单位公章,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一)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8:00 (**时间);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点:****五楼检测室。
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拒收。
八、成交供应单位的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截至后,我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进行询价评审,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中,确定报价最低者成交,成交结果****政府网站公示,并通知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成交供应单位在成交后在指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被视为放弃供应资格。标书代写
九、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其报价结果无效,且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
地址:**市梅园路凤岭七巷63号
联系方式:钟昌宇 0777-****615 ,139****3131
邮编:535000
附件:1.关于**市**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仪器采购询价函存在指定品牌和设置优先评审条件问题的整改告知
2.报价函(样式)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函
****
附件1
关于**市**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仪器采购询价函存在指定品牌和设置优先评审条件问题的整改告知
各竞标单位:
本单位2026年10月9****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市**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仪器采购询价函》,其中:1.“三、采购内容(一)**博纳CL-BIII八通道残留农药测定仪(酶抑制)2台”;2.“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四)优先条件:最近三年在**壮族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农业农村系统范围内与本次同类(仪器)采购项目中标且通过验收的优先选择”,****领导小组审核,上述2项内容存在指定品牌和设定优先评审条件,不符合公平公正采购原则。
针对本项目公开询价函中设置指定品牌和优先评审条件条款,存在违反采购公平、公正原则,限制潜在品牌产品和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的问题,我单位已认真核查、深刻自查,现就有关整改及重新报价事宜告知如下:
1.废止原询价函中所有品牌指定和优先评审条件的排他性条款,删除限定特定品牌和优先评审条件的表述;
2.重新修订采购需求。不限制品牌,不设置优先评审条件评价竞标单位,凡满足技术参数、资质要求的合格品牌产品和单位,均可参与竞标;
3.修订询价函重新发布,原已递交的竞标材料全部作废,请各竞标单位以本次整改后文件为准,按要求提交竞标材料。
对本次询价中列明指定品牌、优先评审条件的设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在差别待遇、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由此而给各竞标单位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我单位诚恳致歉,诚心接受批评指正、监督与质疑。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重新组织本项目询价,欢迎各单位参与竞标。
联系人:钟昌宇 电话:0777-****615,139****3131。
****
2026年11月2日
附件2
报价函(样式)
****:
根据贵单位发的询价公告,经我公司研究,决定报价如下:
我公司愿意按照询价采购要求,向贵单位提供“**市**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仪器”采购服务。总报价金额为 ,大写 。该费用为总包干,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公司中标,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定及贵单位的要求完成采购服务工作,严格履行我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致:****
本单位参与**市**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仪器采购活动,现就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本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为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若本单位成交,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或履约期间对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核查,本单位将按要求提供社保缴纳佐证材料;
4.如承诺不实,本单位自愿取消成交资格、解除合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采购人的损失。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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