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报废固定资产通过询价方式公开处理。为确保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
一、处置内容
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附件1)。
二、资格要求
(一****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
(二)具有一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收集、贮存、处置综合利用服务企业资格证书。
(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五****农业农村局及二级单位参与报废资产询价活动中,存在中选后不按约定申请退出或恶意弃标的行为,将******公司、**坤之淼****公司、**铨纳****公司、**青淼****公司、**喜莲****公司、**谆淳****公司、**豫鸿****公司、**建立****公司等8家公司纳入询价黑名单,不得参加我单位今后此类询价活动。
三、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
2026年11月6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止。
(二)踏勘时间和地点
参加询价单位经办人携带所要求的资料及公章,于2026年11月11日早上9点30分之前至西四环科学大道228号企业公园8栋2单元北门,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我单位****小组对各企业报价现场进行评审,按照价高者得原则当天确定中选企业,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料要求
(一)参加询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收集、贮存、处置综合利用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参加询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表(详见附件2)。
五、处置工作
(一)根据11月11日报价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及时在网站公示。
(二)中选企业根据我单位提供的缴款通知书,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若中选企业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企业,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询价。
(三)中选企业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
(四)中选企业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询价处置物资。
六、特别说明
中选企业负责拆解搬运报废资产,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7666
联系地址:**市**区**路106号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