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西路以南,铁路以东B地块(孙家B地块)超声波热量表及远程抄表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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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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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路以南,铁路以东B地块(孙家B地块)超声波热量表及远程抄表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2026-11-06
标题 **西路以南,铁路以东B地块(孙家B地块)超声波热量表及远程抄表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
有效起始日期 2026-11-06 有效截止日期 2026-11-10

**西路以南,铁路以东B地块(孙家B地块)超声波热量表及远程抄表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次招标 **西路以南,铁路以东B地块(孙家B地块)超声波热量表及远程抄表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芝**中村改造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西路以南,铁路以东B地块(孙家B地块)超声波热量表及远程抄表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

工程地址:

**市**区**西路以南、铁路以东、电厂东路以西、芝水小区以北。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约8.47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服务用房及地下车库等,用于芝水、孙家居民区安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周燕

联系电话:

0535-****890

招标单位:

****

联系人:

周燕

联系电话:

0535-****890

招标代理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孟鑫

联系电话:

0535-****807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14:00:00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A

81.1

B

84.27

C

85.62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公司

其他-其他

****290.0000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资质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同签订、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科创****公司

其他-其他

****080.0000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旺蓬****公司

****520.0000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同签订、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公司

1

南上坊**村改造项目(1#-8#楼及商业网点项目) 超声波热量表及远程抄表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科创****公司

1

三盛汝悦铭著热量表供货安装

2

****广场吾悦首府1#、2#、3#、5#住宅楼、10#、11#商住楼、18#幼儿园项目供热计量系统安装调试

3

****广场吾悦首府1#、2#、3#、5#住宅楼、10#、11#商住楼、18#幼儿园项目供热计量系统供应

**旺蓬****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公司

**科创****公司

**旺蓬****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公司

1

熊俊峰

其他

无

/

2

徐成强

项目经理

无

/

3

初建壮

其他

无

/

**科创****公司

1

宋文靖

造价专业人员

2

史磊磊

项目经理

**旺蓬****公司

1

李玉祥

项目经理

无

/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无

七、公示时间:

2026-11-06 11:00:00 - 2026-11-10 00:00:00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补充附件: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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