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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申****服务中心承办企业的公告》,********服务中心承办企业进行了征集,现将承办企业情况进行公示。
经企业申报、区商务局综合评估,拟决定由****作****服务中心承办企业,****中心具体运营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反映。
联系地址:****机关大楼205办公室
联系人:李岩
联系方式:027-****9883
****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