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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应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二、评审标准 (一)价格分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评标报价=响应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标书代写 | 1.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1)评标报价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成交人的成交金额等于投标报价。标书代写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对其最后报价给予10%(范围为10-20%)的扣除。标书代写 (3)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活动时,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残疾****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范围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4%)。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标书代写 |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佛子岭路16号
联系方式:0771-****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科园大道东四路7号远信大厦25层2515号
联系方式:0771-****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莉、张颢曦
电 话:077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