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公开出售竞价公告
编号:****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商铺公开出售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商铺公开出售网络竞价(以实地看样为准),按现状竞价;
| 序号 |
坐落地点 |
起始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 1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97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69.76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7.77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4万元。 |
58.11 |
10 |
| 2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95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68.21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6.14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3万元。 |
56.47 |
10 |
| 3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93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70.25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7.82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4万元。 |
58.16 |
10 |
| 4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87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70.25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7.82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4万元。 |
58.16 |
10 |
| 5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85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68.21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6.14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3万元。 |
56.47 |
10 |
| 6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83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69.76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7.42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4万元。 |
57.76 |
10 |
| 7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81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332.13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273.35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1.58万元。 |
274.93 |
30 |
| 8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79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62.41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1.37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0万元。 |
51.67 |
10 |
| 9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77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62.41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1.37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0万元。 |
51.67 |
10 |
| 10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75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160.1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131.77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77万元。 |
132.54 |
10 |
| 11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67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56.96平方米)。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47.45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28万元,本标的存在原租户,原租户租赁日期截止2027年2月24日。 |
47.73 |
10 |
二、标的详细信息,受让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
三、标的看样时间: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日下午15:00止自行看样。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竞买人报名前资格预审须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其他有效证件(证明);
资格预审资料提供时间:2026年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至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
提交地点:**县力洋镇创业路39****中心A区3楼306办公室
联系方式:宣经理 151****6366
4.资格预审是否通过将另行通知。
六、竞买人通过资格预审后,报名前须提交的资料
1.****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2.自然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如需办理按揭,****银行**中路87****中心的信用审核证明(吴经理,139****0140);
5.报名前资料提供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日下午15:00(工作日)。
提交地点:**县**东路5****办公室)5楼511室。
七、竞价保证金:
1.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一律由竞买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竞买人本人账户以转账****公司账户;
3.竞价保证金交纳账户名:****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号:397********015********01440。
4.报名时间:2026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2月3日下午16:00。
八、报名方式:
1.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录“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nhcq.****.cn:8085/PRESystem/),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登记(不予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九、竞价方式及时间
1.受让方式: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买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3.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在报名时限内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竞买人登录账号、密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竞买人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十、咨询电话:0574—****1829
0574—****1686
宣经理151****6366(委托方)
****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6日
******商铺公开出售拍卖网络竞价须知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商铺公开出售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商铺公开出售网络竞价(以实地看样为准),按现状竞价;
| 序号 |
坐落地点 |
起始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 1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97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69.76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7.77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4万元。 |
58.11 |
10 |
| 2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95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68.21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6.14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3万元。 |
56.47 |
10 |
| 3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93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70.25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7.82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4万元。 |
58.16 |
10 |
| 4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87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70.25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7.82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4万元。 |
58.16 |
10 |
| 5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85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68.21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6.14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3万元。 |
56.47 |
10 |
| 6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83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69.76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7.42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4万元。 |
57.76 |
10 |
| 7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81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332.13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273.35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1.58万元。 |
274.93 |
30 |
| 8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79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62.41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1.37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0万元。 |
51.67 |
10 |
| 9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77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62.41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51.37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30万元。 |
51.67 |
10 |
| 10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75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160.1平方米)。本标的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131.77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77万元。 |
132.54 |
10 |
| 11 |
**县茶院乡金海中路67号商铺出售(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56.96平方米)。出让底价包含评估价47.45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0.28万元,本标的存在原租户,原租户租赁日期截止2027年2月24日。 |
47.73 |
10 |
二、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2月3日下午16:00。
3、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买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4、网络竞价网址:“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nhcq.****.cn:8085/PRESystem/)。
5、有意参加的竞买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银行****公司账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397********015********01440,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6、竞价保证金到账后,竞买人可进入“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7、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
8、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买人手机上,竞买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买的标的点击确认。
9、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竞价保证金金额,如果竞价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买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里,以收到平台的确认短信为报名成功,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买须知
1、竞买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系统会另行发送手机验证码,竞买人凭手机验证码进入报价页面,委托方须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2、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输入新的手机验证码。
3、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4、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5、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原则。竞价未结束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6、竞买人的报价必须大于当前的最高价且必须是5000元的整倍数(竞价页面无人报价时,竞买人第一次可以报标的底价)。
7、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8、竞价时间截止时,当前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按系统提示点击成交确认书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点击的,系统将视作竞得人默认并发布成交公示。
9、竞价类型为明投时,在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买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10、竞买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县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因竞买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报名及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公司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具体报名及竞价时间再做另行通知,详****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686。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有权及时调整竞价时间、中止或终结项目: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如经竞价未依法中标取得标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三个工作日后(即2026年12月10日)返回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由本公司退还到原账户,不计利息。
3、竞得人未能按规**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的,本次交易作流标处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1)买受人应在2026年12月11日支付≥50%成交款(物业专项维修金除外)、全额物业专项维修金及总成交价1%交易服务费,余款须在2027年1月4日前付清。
(2)买受人无法办理按揭的或者属全额付款购房的,应在2026年12月11日支付≥50%成交款及成交价1%交易服务费,余款须在2027年1月4日前付清。
(3)物业专项维修金不包含在本次按揭范围内,竞买人须另行支付。
(4)买受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付清标的成交款、交易服务费的视作违约,无权请求返还保证金。
(5)贷款具体首付****银行实际规定来定。
2、本次竞价标的,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后,由本公司提供成交确认书,委托方****提供购房发票并办理交房手续。
3、****公司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397********015********01440。成交款打款至委托方指定账号。
七、本竞价须知和特殊说明对竞价标的物的介绍及评价,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对本次竞价标的应在报名前尽职调查,详细了解勘察标的现状,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竞价标的一切现状及本竞价须知的内容,履行须知中的有关义务,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商业(用途):土地使用权年限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年限为准。
九、本次竞价标的的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最终以成交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的增缺不影响最后的成交价格。
十、成交后竞得人自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他项权证,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各自缴纳。
十一、竞价成交的标的,由竞价成交人和委托方自行办理交接手续,对于标的物应缴纳税款及其他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争议,由竞价成交人和委托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解决,本公司概不负责。
****中心有限公司
特 别 说 明
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以下特别注意事项,一经做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本特别注意事项中告知的标的物现状及瑕疵。
1、竞买人对本次竞价标的物的介绍、评价及提供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报名条件中提交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旦竞买人成交后,后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他项权证等必须与前期报名提交的资料信息相符合,如果查出有作假将取消买受人资格(竞价无效)。
3、竞买人进入“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登记的姓名,应与成交后出具的结果公示和后期办理的产权证上的名字一致。一旦竞买人成交后,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4、标的11原租户租金已支付至2027年2月24日,后续按照实际产权过户日期与竞得人完成租金交割。
5、意向竞买人应当充分阅读本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不动产买卖合同(模板)》,已自行踏勘标的、知晓标的现状、租赁负担等全部交易条件;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同意前述全部文件条款,成交后不得以对合同条款、标的租赁条件不知情、不认可为由拒签合同、拒付价款或提出其他异议。
商铺买卖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出卖人(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买受人(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方通过公开****商铺不动产,乙方经竞买成交,自愿受让标的并接受标的全部已知负担(含租赁负担),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 标的坐落:【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 XX 商铺】
2. 不动产权证号:;规划用途:商业;建筑面积:㎡;
3. 抵押、查封情况:□无抵押查封 □抵押:;□查封:;
4. 租赁情况:本标的□存在有效原租赁合同 □无租赁;
如存在原租赁:原租赁合同编号:,原承租人:,原租赁到期日:;甲方已依法提前通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5. 乙方已实地踏勘标的,充分查阅挂牌公告、竞买须知、原租赁合同、权属资料,清楚知晓标的现状、瑕疵、租赁负担,自愿按现状受让,不再以标的现状、租约情况为由向甲方主张减价、解除、索赔。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
1. 本标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甲方根据成交价开具等额发票,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执行。
2. 付款节点:
(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转为转让价款;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人民币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3.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并另行处置标的。
第三条 标的过户、权属转移
1. 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满足过户前置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2. 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准登记、不动产权证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视为标的所有权转移完成之日。自该日起,标的的占有、收益、风险、维修责任、出租方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第四条 租赁承继及优先承租权约定
4.1 本标的带有有效存续原租赁合同的,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继续按原合同条款履行至租赁期限届满,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变更原租赁合同”。
4.2 自标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乙方概括承继原租赁合同项下出租方全部权利、义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后续租金、保管履约保证金、承担出租方维修义务、处理租赁纠纷、承担原出租方违约责任等;甲方不再享有原租赁合同项下出租方权利,亦不再承担出租方义务。甲乙双方配合办理租金、押金、保证金的交接划转手续,划转节点以产权过户日为准。
4.3 原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后,如乙方后续对外出租本标的,在同等租赁条件(同等租金、付款周期、免租期、保证金、业态要求、租期等全部交易条件一致)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该优先承租权的权利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自原租赁合同到期次日起计算。在上述三年期限内,乙方每次对外招租均应按约定提前书面通知原承租人;三年期限届满,原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自动消灭,乙方后续招租无需再向原承租人履行通知义务。
4.4 乙方拟对外招租时,应当提前不少于【30】日书面通知原承租人,载明招租全部条件;原承租人应当在通知载明期限内书面答复是否承租,逾期未书面确认承租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优先承租权。
4.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承租权:(1)乙方将标的自用;(2)乙方将标的整体转让、变卖;(3)标的被征收、拆迁;(4)标的灭失、不再具备对外出租条件。
4.6 乙方承诺:不因受让标的而拒绝接受本条租赁负担、不规避本条约定的优先承租义务;乙方后续再次转让标的的,应当在新的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本条优先承租权继续约束标的后手产权人,保障原承租人权利延续。
第五条 标的交付
1. 带租标的不向乙方腾空交付,维持原承租人占有使用现状;交付以权属过户+租赁资料移交(原租赁合同、租**账、押金收据、承租人信息等附件)完成视为交付完毕。
2. 甲方移交资料清单作为附件二;过户日前已产生的租金、欠费、纠纷由甲方负责结清;过户日之后租金收益归乙方,相关租赁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 税费及其他费用
本次不动产转让产生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等税费,按法律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
第七条 双方承诺与保证
7.1 甲方承诺:标的权属清晰、无权属争议,已履行国资内部决策、评估备案、公开挂牌程序;已如实披露租赁情况、抵押查封、瑕疵,不存在隐瞒重大瑕疵。
7.2 乙方承诺:已完整阅读挂牌公告、竞买须知、原租赁合同,充分知晓第四条租赁负担及三年优先承租权约束,自愿接受全部租赁条件,成交后不得以租约、优先承租权为由拒付价款、要求降价或解除合同。
7.3 甲方已依法履行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通知义务,不存在侵害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若因甲方未履行通知义务产生承租人索赔,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逾期配合过户的,每逾期一日按转让总价款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权属瑕疵、隐瞒抵押查封、隐瞒租约导致乙方无法过户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并赔偿乙方损失。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故意不通知原承租人、设置不平等条件排除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单方提前清退原租户等,由此引发原承租人起诉、索赔的,全部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8.3 任何一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首页列明的通讯地址、联系人为双方有效送达地址;书面通知以EMS邮寄、现场签收、电子邮箱送达均可,邮寄寄出后第 3 日视为送达;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须提前 3 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送达不能风险。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 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标的资料、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文件、资料移交清单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正文冲突,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出卖人(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签字:
买受人(乙方)(盖章 / 签字):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