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省道S213宁明北江至板烂公路(二期工程)№1标段临时用地(三期)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审批
广西-崇左-宁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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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道S213**北江至板烂公路(二期工程)№1标段临时用地(三期)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实地踏勘、专家评审及资料审查,我局同意省道S213**北江至板烂公路(二期工程)№1标段临时用地(三期)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临时用地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道S213**北江至板烂公路(二期工程)№1标段临时用地(三期)土地复垦项目。

用地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省道S213**北江至板烂公路(二期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

用地位置:位于**市**县境内,共2个地块,****加工场和拌合站、沥青站等。

钢筋加工场和拌合站设置在**县板棍乡上松村,位于主线K0+500左侧;

沥青站设置****农场,位于主线K7+300左侧。

用地面积:该临时用地项目占地面积共计1.8139公顷。

批准用途:钢筋加工场和拌合站、沥青站等。

批准期限:两年(自2021年11月1日始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二、复垦情况

复垦目标:通过土地平整、表土回填、植被恢复等措施,使临时用地恢复到可利用状态,达到与周边土地自然和谐的效果,复垦后达到水田、旱地、园地、林地的复垦标准。

复垦措施:拆除水泥硬化面层及泥结碎石面层,清理建筑垃圾,进行场地平整、种植土覆盖、土地翻松及植被恢复等,使临时用地恢复为水田、旱地、园地、林地等可利用状态。

复垦投资:42.24万元。

三、验收结果

验收结论:经实地勘查、测量和资料审查,该临时用地复垦工程符合土地复垦方案要求,验收合格。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实际复垦土地总面积1.8139公顷,与原设计复垦目标面积一致(水田0.4276公顷、旱地0.0982公顷、果园0.0091公顷、有林地0.0763公顷、其他草地0.0592公顷、村庄0.3491公顷、采矿用地0.7944公顷);工程质量检测合格率100%,植被成活率达到验收标准,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四、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2月5日(30日)。

反馈方式:公示期内,相关土地权利人对该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有异议的,持有效身份证和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向****生态修复股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人:****生态修复股 黎乐明;

联系电话:0771-****672;

联系地址:**县**镇新阳路6号;

邮编:5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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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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