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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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招募税务筹划机构的公告 ****法院已于2026年1月13日裁定受理**新****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重整,并于2026年5月6日指定**锦****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债务人系依法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开发建设的“理想花园”项目位于**市**区,采取分期立项、分期开发模式,共涉及五个立项项目,包含多期住宅及配套工程(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详细咨询)。经管理人核查,债务人共有五个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其中1个项目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1****机关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其余3个项目尚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 为依法履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及纳税义务,避免因核定征收产生大额税负、损害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拟就上述尚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公开招募税务筹划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有关项目具体情况,意向机构可在报名后向管理人详细咨询。 一、工作内容 (一)对债务人相关立项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进行成本费用归集、税款测算,出具鉴证报告及清算申报材料; (二)就清算单位划分、清算方式选择等事项提供专业税务意见,协助管理人依法应对核定征收情形; (三)协助管理人办理纳税申报、退税申请等涉税事项; (四)就涉****机关进行沟通协调; (五)管理人安排的其他涉税工作。 二、招募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法定****事务所、****事务所或其他专业税务服务机构; (二)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三)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或破产涉税服务经验者优先; (四)与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三、报名材料 (一)参与招募意向书; (二)营业执照及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机构简介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五)本项目工作方案及报价方案。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6年11月20日24时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密封后提交至管理人。 联系人:郭律师 联系电话:166****9776 联系地址:**市**区****中心36层 特此公告。 ****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