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2苏南**航道**段盛泽锚地例行养护综合改造项目
MDYH-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H2苏南**航道**段盛泽锚地例行养护综合改造项目****发展中心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航道例行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苏南**航道**段盛泽锚地前沿护岸因受水流冲刷、船舶靠泊撞击及自然风化侵蚀影响,局部段落护岸及橡胶护舷出现结构开裂剥落现象,且锚地配套人行通道现状高程为▽2.05米(1985国家高程),近年来,汛期航道水位均高于人行通道路面,今年汛期航道水位最高达到约▽2.8米,锚地配套人行通道及智能岸电、供水桩等设施被水淹没,存在安全隐患。
为提升锚地基础设施技术状况,改善锚地靠泊环境,将按三级航道养护标准对苏南**盛泽锚地护岸、系船柱、配套通行道路及环保设备进行例行养护综合改造。合同估算金额约330.02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MDYH-SG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5个月(以开工令发出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实际竣工之日期起计算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
②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或养护项目【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3)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④要求:
①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施工类)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建设厅、******保障厅、****运输厅、****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满足①②③④⑤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②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或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③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④项目经理采用**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项目经理采用水利水电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⑤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自2026年7月-2026年9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厅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区松陵镇油车路33号
邮 编:215200
电 话:0512-****4239
联系人:张奇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
地 址:****环东路1****中心北楼4楼429室
邮 编:215021
电 话:0512-****9433-8010
邮 箱:****@126.com
联 系 人:金健文、尹世婷、张立新(项目负责人)
行政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 址:**市**区交通路3265号
邮 编:215200
电 话:0512-****5411
8.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3)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由投标人自备。
(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开标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18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16时0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交易中心****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区松陵镇**路998号)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5)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6)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百盛****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7)未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8)投标申请人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运输厅关于**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10)请各投标人自行到“**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https://49.****.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本项目技术标文件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编制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款的暗标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务必注意!
2026年11月6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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