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庆镇中埔-上漈村2025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长庆镇中埔-上漈村2025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长庆镇中埔上漈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县长庆镇中埔-上漈村2025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87 元(最终以财审报告为准),K值为10%,发包价为:****968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长庆镇中埔-上漈村2025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7元(最终以财审报告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 1013-2013)、《**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依据《****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5〕5 号)规定,****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不再满足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整改期间不得使用该受限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违者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未按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 11月6日9时00分00秒至2026年 11 月19日09时30 分00 秒通过**国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若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512-****8106。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和榕建筑〔2023〕1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19 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国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512-****8106;标书代写
7.2.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标书代写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国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县城峰镇金融大厦13F , 邮编: 350799
电子邮箱: /
电话:131****2730,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省**市**区建新镇杨周路21****中心1号楼703室 ,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5851 ,传真: /
联系人: 陈尚及、李蔓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国资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com/;
联系电话:0591-****00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地址: **县城峰镇金融大厦13F
****中心名称: **国资电子交易平台
地址: **市**区浦下洲路23****酒店B1层
联系电话: 059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