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挂牌出让 | ||
| **市**区狮山镇工贸大道东侧、环站西路西侧地段W3地块 | ||
| 更正公告 | ||
| 其他 | ||
| **** |
按委托方要求,现需对**市**区狮山镇工贸大道东侧、环站西路西侧地段W3地块(交易编号为:****)的交易文件内容作以下补充:
一、现对**市**区狮山镇工贸大道东侧、环站西路西侧地段W3地块的土地**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作出补充,具体详见附件。
二、《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第六条“出让地价款的支付及土地登记”的内容更正如下:
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按以下时间点,分两期将出让地价款缴纳到委托人****银行账户内,竞得人已支付的定金转为出让地价款。
第一期: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且在2026年12月15日前,缴纳成交地价款的50%。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并且在2026年12月15日前,将出让地价款缴纳到委托人****银行账户内,竞得人已支付的定金转为出让地价款。若竞得人为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鉴****公司及外资进入需一定时间和程序,允许其出让地价款缴款期限**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但须缴纳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1日至90日期间延迟时间的相应价款的利息,利率按照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计算利息的时间段不视作违约,不计收违约金。
第二期: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15日前,缴纳成交地价款的50%。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不计利息。
竞得人应按《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地价款后,持《出让合同》和出让地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不动产使用权登记。
三、本宗地公告时间和挂牌截止时间不变,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中与本次补充后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市**区狮山镇工贸大道东侧、环站西路西侧地段W3地块”宗地土地**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的补充说明
****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