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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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6)********001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第五章采购需求-其他要求4.2条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运抵现场,完成外观、资料开箱验收,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设备安装、联调、试运行完成,车辆办理完上牌及车辆保险服务,通过最终竣工验收,全部资料移交完毕,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注:如因财政原因导致资金未及时到账,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运抵现场,完成外观、资料开箱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设备安装、联调、试运行完成,车辆办理完上牌及车辆保险服务,通过最终竣工验收且全部资料移交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更正日期: 2026年11月06日

更正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3日 09:10:00标书代写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请投标人及时获取。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南区雪峰湖大道

联系方式: 156****2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四楼

联系方式: 137****26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37****2641

五、附件:

**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更正延期公告.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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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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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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