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001-003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车辆购买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东矿街107号

联系方式:041****326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省**市**区**中路268-2栋3-4层S3号

联系方式:041****41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购买保险项目(二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基本要求 (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2)供应商服务期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派专人受理索赔报案。 (3)供应商设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设联络员1名)办理定点保险业务,以便于业务的衔接、资金的结算和数据的统计。 (4)供应商应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和采购人提交的情况或通知,主动上门服务及时为被保险单位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 (5)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保险车辆建立单独的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征求采购人意见,及时改进服务。 (6)供应商应为采购人举办保险业务知识讲座活动。 (二)对于下列保险事故,供应商须免除现场查勘:(1)对于发生保险事故且损失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并提供事故证明,供应商将免除现场查勘;(2)****机关勘察的保****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索赔,供应商将免除现场查勘;(3)标的车车辆导致第三者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事故免现场查勘;(4)对于特殊用途车辆免现场查勘,供应商将以采购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5)对于经过交警处理并出具事故处理书的保险事故,供应商将免除现场查勘。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3,502.76元

合同金额:153,502.76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1-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1-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