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 ****陵园花房改造项目 已由 ****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 2026】99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陵园花房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陵园花房改造项目。
2.1.2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1.3最高限价: 173.82 万元。
2.1. 4 项目内容 : 本项****陵园花房改造项目,包含**智能温室、原有花房改建、区域植物移栽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1. 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45日历天内全部完工,且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全套结算送审资料,资料缺失、不合格,视为未完成合同工作内容。
2.1. 6 质量标准 : 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陵园花房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3.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2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在岗人员(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严禁挂名不到岗。项目经理全过程驻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技术指导、现场协调。确需离岗的,经监理及采购人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期间须安排同等资格人员顶岗。投标文件须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 3.3其他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开标当天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6 年 11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 6 年 11 月 13 日 12 时 5 9分 ( **时间,下同),登录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1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平台、****陵园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上发布。
( 1)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 “****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及时****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并验证。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并验证通过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办法:1)本次磋商为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磋商。2)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3)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5531)。电子标服务
4、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2 )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 向****或****提出 ; 联系人:刘莉;电 话: 0311-****1912。
监督部门名称:****委员会
电话: 0311-****5185
是
不涉及。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路 343号
联系人: 于科长
电话: 0311-****8729
招标代理: ****
地 址: **市**区建设大街东岗路阳光水岸商务 A座901室
联系方式: 刘莉、 0311-****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