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并由**省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进行审查,并形成《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完善,于2026年10月编制完成《****幼儿园、****幼儿园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将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存在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180****7844
方案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84****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