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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情况将在《**日报》、****信息网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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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序号 意向用地者 土地坐落 拟供地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供地方式 容积率 项目名称
1 **市基础****公司 越****街道,**云栖路,南至西郊路,西至钟堰江,北至新桥江 3.2731 城镇村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河流水面 划拨 / 绍大线2号地块临时道路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