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五医院自制剂委托加工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自制剂委托加工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自制剂委托加工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生态产业园 综合评分法 否 单价:19.36元 92.3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自制剂委托加工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中医学与中药学研究服务 自制剂委托加工服务 “化瘀消痹胶囊”的加工、检验及配送 1.对项目具有专业的人员配备及相关专业设备,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可提供人员列表及设备列表。2.有与制剂配制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有能对所配制制剂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有保证制剂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3.须配合甲方完成“化瘀消痹胶囊”注册批件配制地址的变更及委托配制备案批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乙方将产品和合格报告单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按随货同行单核对制剂品种数量、包装进行现场验收确认。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委托产品随机进行抽检复核,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2.甲方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甲方不支付相应货款,乙方对不合格产品予以召回并重新提供相应数量的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召回期间如乙方未能及时重新提供合格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出具的不合格报告,根据报告结果,则乙方负责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按甲方要求重新提供符合规定的合格产品,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配送、重新检测的费用等)及甲方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鉴于甲方验收仅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核对,因产品外包装需大量拆包核查,甲方现场验收无法逐一查验全部产品外包装;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入库发往药房后,在药房及拆包使用过程中发现部分药品外包装破损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9.36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瑛、王嘉苹、杨敏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下浮20%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本项目报价形式为固定单价,故代理服务费按照项目预算金额收取中标服务费)。收款账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大学支行 账 号:611********8010003843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自制剂委托加工服务 1.328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西关正街112号

联系方式:029-****1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北(陕****公司

地址:**省**市**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4层

联系方式:029-****1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洁茜、宋鹏飞、张喆

电话:029-****1851

西北(陕****公司

2026年11月06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