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中心】襄阳市襄州区智慧物流体系建设示范项目襄阳市襄州区智慧物流体系建设示范项目EPC+O(XYXZ-JSGC202611FJ-011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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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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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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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市**区智慧物流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市**区智慧物流体系建设示范项目EPC+O(****)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智慧物流体系建设示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市**区智慧物流体系建设示范项目》(2510-420607-04-01-56110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O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工业园。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中心、1栋电商配套服务用房、2个门卫房,1个维修间。项目建筑面积65750.34㎡,其中,1#储运中心建筑面积16575.71㎡,2#储运中心建筑面积28361.87㎡,3#储运中心建筑面积15945.80㎡,4#电商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798.10㎡、5#门房建筑面积29.16㎡,6#门房建筑面积67.31㎡,维修间128.80㎡,配套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86.40㎡,坡道及连廊建筑面积857.19㎡;容积率1.21;建筑密度45.10%;绿化率15.10%;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96个。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海绵城市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设备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及招商运营指导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O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及项目建成后的招商运营指导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9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
合同估算价:35654.2万元
2.3其他:(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规程和标准,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 格要求,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并确保报送的施工图预算控制在签约合同价范围内;施工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2)履约期限:9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820日历天。招商运营指导服务期5年。(3)本项目采用施工过程结算。(4****政府投资的项目。(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实施。(6****政府采购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申请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申请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承担工作内容按国家法律规定无须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则无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1.3 申请人近五年(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中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图审合格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工程费)24957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19853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②如为设计业绩: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 3.1.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申请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②至少担任过1项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④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申请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五大员,包括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申请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6年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1.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承担本项目设计及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标书代写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当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共同组成联合体申请的除外。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电子标服务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07日至2026年11月11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n)、**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yzx.****.cn/)上发布。及**区公共**交易网(http://xz.****.cn/jyzx/)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火车东站**客运大楼25楼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张天宇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1****8099
招标人传真: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银行:
****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
代理地址:****原西路8****中心8楼
代理邮编:
项目负责人:张小满
代理联系电话:155****2777
代理传真: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6年11月06日
备注: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1-06
招标公告
【襄州区中心】襄阳市襄州区智慧物流体系建设示范项目襄阳市襄州区智慧物流体系建设示范项目EPC+O(XYXZ-JSGC202611FJ-011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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