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娘湾**文化体育健身步道及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娘湾**文化体育健身步道及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加盖单位公章)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加盖单位公章)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休闲健身步道(**2米宽花岗岩道路,**4米宽架空骑行道路,**4米宽沥青道路连接架空骑行步道与原有公路,总长度约为50米)亮化照明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04日09: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0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1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110.31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符政杰;(注册编号:桂245****40777 ;身份证号: 4528**********28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艳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0)****060;身份证号:4507**********632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业绩:1.中国石****公司****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配套道路改造工程(环北路-龙径大道-益民街);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513.39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雪蓉(注册编号:桂245****64887;身份证号:4507**********754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冯光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7)****377;身份证号:4507**********451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业绩:/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400.58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邝肖兰(注册编号:桂245****00007;身份证号:4507**********042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福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8)****665 身份证号:4525**********471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业绩:/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qzggzy/),**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www.****.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钦****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759 | |||||||
| 附件: | ****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2026年11月06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