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静(挂)2019-44号地块项目开发及销售委托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津静(挂)2019-44号地块项目开发及销售委托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津静(挂)2019-44号地块项目开发及销售委托管理服务
津静(挂)2019-44号地块项目开发及销售委托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津静(挂)2019-44号地块项目一期的别墅区域及相应配建等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工作,具体包含项目运营及前期管理、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客户服务及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后评价、审批管理等全过程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津静(挂)2019-44号地块项目开发及销售委托管理服务: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委员会,****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11-06 09:00:00 至 2026-11-13 17:00:00
获取方法: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2.获取招标文件提供以下两种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具体要求详见“七、其他”。3.招标文件的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从《**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网上登记手续,否则无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注:投标人须同时完成以下两项工作,方视为报名成功:(1)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或指定邮箱;(2)在**阳光采购平台完成线上报名。两项全部完成方可获得投标资格,缺一则报名无效;(3)CA 办理、系统登录、平台操作等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22-****1058(**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方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1-26 09:30:00标书代写
递交方法: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线上提交以及线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相结合方式投标。纸质文件递交至**市**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2.0版)。标书代写
递交地址:**市**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11-26 09:30:00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1)开标地点为**市**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的,视为放弃投标。 线上开标: (1)开标地点为**阳光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大厅。 (2)解密时间:2026年11月26日9时30分至当日10时00分 (3)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员进行封存,线上开标结束后,****委员会的监督下**纸质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准时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未按照规定时间解密或进入开标大厅的视为放弃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签到、开标记录等线上确认均须准确填写委托代理人中文姓名。 (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放弃投标)。标书代写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项目的委托建设管理期限:合同的整体管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付至购房人(需对应达到住宅总面积的90%的购房人)(寄发交付通知书即视为已交付至购房人)后三个月或本协议约定的销售目标完成之日(两者以晚到达者为准)止。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前期准备投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对投标人均不作经济补偿。 2.获取招标文件提供以下两种方式: A.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市**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606室。 B.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凡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发送A方式要求的资料扫描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63.com),经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发送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招标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必须提供手机号)。 汇款账户为: 户名:**** 账号:755********016167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财务电话:022-****2300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费,只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投标人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线上提交以及线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相结合方式投标。 4.“**阳光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o.****.cn/#/home)”完成“供应商”角色注册,因注册失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登记,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网上应答,未按时或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本项目纸质、电子投标文件均须按要求递交,当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在《**阳光采购平台》(2.0版)发布,数据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标书代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团泊镇仁爱东道6-1****中心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2-****6968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606室
联 系 人:毕明亮
电 话:022-****2325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