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羊山新区**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1月06日
6、开、评标地点:****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三厅、第三评标室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 | 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网、绿化苗木及其他零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省**市****办事处99号房 | ****9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6.67分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市羊山新区**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张祖明 | 豫141********04376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禄凯(业主评委)、陈传运(组长)、鲁同群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247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成交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市羊山新区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376-****55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羊山新区招商大厦
联系人:禄先生
联系方式:135****8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羊山新区信茶大道仓房馨苑二期17号楼102-202号
联系人:李清政
联系方式:193****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清政
联系方式:19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