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宜昌市兴山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湖北-宜昌-兴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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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改革局
生成日期
****0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114********131583M/2026-00169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兴发改审批〔2026〕164号
责任科室
****改革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改革局关于**市**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审批**市**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函》****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市**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实施后可从源头削减重金属污染负荷,促进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和水生态环境协同改善。项目名称及代码项目名称:**市**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

四、项目建设地址

**县水月寺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采用“物理清淤+土工管袋脱水+固化稳定化+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技术路线。主要治理内容为:

项目治理污染底泥3处,梅坪村滩於河段底泥治理方量约3012m3,野马洞河道路坪村段底泥治理方量约4064m3,椴树垭村溪沟底泥治理方量约795m3,总方量约7871m3。建设六处底泥干化脱水场地(包含均化池,土工管袋脱水区、防渗改造、加药系统以及污水处理系统)对底泥进行脱水干化,总占地面积6670㎡。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27.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6.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7.42万元,基本预备费53.9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00万元和省级以奖代补资金227.90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项目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5〕17号)组织实施。

****改革局

2026年7月1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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