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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呈请报批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公司编制的《**县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安置能力建设项目》,经委托咨询机构评估,一致认为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和深度,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县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安置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
三、项目建设地址
**县古夫镇、昭君镇、峡口镇。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建设标准化应急避难场所26处。其中:改扩建长期综合应急避难场所1处,位于峡口镇核心区域,面积20000平方米,容纳7000人以上,满足15-30**期安置;改扩建短期固定应急避难场所18处:****中心村落、人口集中区,总面积约122000平方米,容纳3.73万人,满足3-15天短期安置;修缮提升紧急临时避难场所7处,涵盖偏远村组、小型聚居区,总面积4900平方米,容纳0.31万人,满足24小时内紧急避险。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万元,设备采购与物资储备建设费3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万元,基本预备费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七、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同意该项目采用委托招标形式对主要设备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请接文后,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宜府办函〔2025〕4号)相关要求。
附件: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