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桥乡红色文化传承教育基地设施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湖北-宜昌-兴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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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改革局
生成日期
****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114********131583M/2026-00177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兴发改审批〔2026〕241号
责任科室
****改革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改革局关于高桥乡****基地设施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高桥乡****基地设施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公司编制的《高桥乡****基地设施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委托咨询机构评估,一致认为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和深度,项目建设内容清楚,项目建设标准基本统一。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高桥乡****基地设施完善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

三、项目建设地址

高桥乡龚家桥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烈士纪念园环境整治75平方米,“韶华园”设置标牌18块,改造园区内部步道1000米,修缮红军路连接线1000米;**红色研学户外拓展场地3000平方米,停车场450平方米;保护性修缮战壕遗址450米;配套建设卫生间、仓库用房、休息点等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29.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5.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50万元,基本预备费15.70万元。资金来源为对口支援资金300万元,****政府自筹资金25万元,龚家桥村自筹资金4.60万元。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

七、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项目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或来办理任何其他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接文后,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宜府办函〔2025〕4号)相关要求。

附件: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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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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