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府城片区常态化无人机文旅演艺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明府城片区常态化无人机文旅演艺项目。
2、项目地点:**市**区。
3、本项目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4、招标范围:明府城片区常态化无人机文旅演艺项目(无人机编队表演),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编队表演服务、无人机的调试以及人员和设备安全、技术、方案设计、表演编排方案设计、创新元素方案设计、项目推进保障措施、风险管理措施、各环节控制措施等服务工作。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能力,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6日),承揽过无人机表演活动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6日止(近3年)的社会****公司公章)。投标人在信息填报时需提供信息填报期间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体****公司公章);【在评审前,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其它相关网站等查询,对属于限制参与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信息填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12日每日08:30至17:00(**时间),将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26.com)进行信息填报,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材料后24小时内通知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条件(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下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类似业绩合同;
(4)投标人近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公章)及信息填报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体****公司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2026年5月-2026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应本人身份证。
(备注: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及邮箱)
2、招标文件的获取
信息填报审核通过后领取,直接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至****(**高新区舜华路2000****广场1号楼东13层)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http://www.****.cn)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庄春晓
联系电话:188****3523
邮箱:****@126.com
招标人异议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531-****8068
八、公告时间:2026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