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转让底价3959.09万元 | |||
| 26.38%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 2026-11-06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12-04 | |||
| ****新区 |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
|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电话: 135****7924/部门负责人: 杨向超电话: 157****5038 | ||||
| 中信****公司联系人:刘奕电话: 138****9099 | ||||
| ****公司 | 银行账户811********00675191 |
| ****公司**铂津湾支行 | 支付行号302****23260 |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交易所有限公司26.38%股权】****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集团将本转让方****交易所有限公司26.38%****集团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集团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4、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集团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集团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集团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集团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7、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集团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9、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集团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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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贸试验区(空港经****中心大道**空港商务园**28-1-101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苏宁 | ||||||||||||||||||||||||||||
| 2008-12-30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
| 国有控股企业 | |||||||||||||||||||||||||||||
| ****公司 |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
| 911********8983617 | |||||||||||||||||||||||||||||
| 小型 | |||||||||||||||||||||||||||||
| 贵金属(含黄金、**)、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金属材料、钢材及其制品、矿产品及其原料(不含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现货批发、零售、延期交收,并为其提供电子交易平台;自有房屋租赁;以上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是 | |||||||||||||||||||||||||||||
| 否 | 职工人数0 | ||||||||||||||||||||||||||||
| 是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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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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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通知函及回函 | |||||||||||||||||||||||||||||
| **中****公司 | |||||||||
| 2026-03-31 | |||||||||
| ****公司 | 备案 | ||||||||
| 2026-08-27 | |||||||||
| 34,789.95 | 34,791 | ||||||||
| 19783.09 | 19783.09 | ||||||||
| 15006.86 | 15007.91 | ||||||||
| 3959.086658 | |||||||||
| 1、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2、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3、其他有必要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营业范围涉及商品现货交易场所行业,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照、了解是否符合《**市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2)受让方须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办理股东信息变更手续的同时,配合转让方一并办理标的企业及其下属参股、****公司中企业名称中含有“中信”字样的企业名称变更手续,停止使用“中信”作为企业字号,停止在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VI设计、员工名片、办公场所、宣传营销物料、企业广告、公司网站页面等)中使用“中信”文字商标、“CITIC”文字商标及“CITIC”图形商标等中信商标; (3)公司历史经营情况,法律诉讼,遗留问题等事项,受让方可以向转让方了解(联系人刘先生,010-****6606) (4)其他详见置于**产权的备查文件。 | |||||||
| 否 |
| 中信裕联(**)****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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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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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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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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