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项目 砂石料 公开询比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区域砂石料询比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6-11-06 16:00:00
发布单位:********公司
公告
公告标题:********公司项目 砂石料 公开询比采购文件
公告内容:


********公司项目

砂石料

公开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方案编号:****)

采购人:****

2026 年 11 月 5 日




第一章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公司砂石料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公司项目砂石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公开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公司砂石料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 。

1.3 采购人: **** 。

1.4 采购代理机构: 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有 。

1.6 采购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市**区施工项目现场。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2个10万吨级和2个1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20万吨级设计建设,型式为高桩梁板结构),8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和6个3000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通过围填海形成陆域建设码头水工结构、堆场、道路、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

1.7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河砂(中砂)128000立方米、碎石(花岗岩5~25mm )169000立方米,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计划及开标情况选择包件中标人。标书代写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河砂(中砂)128000立方米、碎石(花岗岩5~25mm )169000立方米,具体规格、数量等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

2.2 交货期:暂定2026年11月至2028年12月,具体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

2.3 交货地点: **市**区施工项目现场。

2.4 物资技术质量要求: 详见第四章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公开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11 月 09 日 10 时 00分至 2026 年 11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招采网”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3.2 采购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年 月 日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公司砂石料施工项目采购砂石料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年 月 日 时前发至邮箱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包件 (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27271X

地址:**市东**安外大街甲88号

电话:010-****5926

开户行:中国银行**德胜支行

账户:322****36221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标书代写

4.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平台服务费

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集团“黑名单”。

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支付流程

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5弹窗或相关信息。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沥滘路368号

邮 编: 510290

联系人:刘高龙 150****8999

电子邮箱:****@qq.com

****

2026年11月05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6

公开询比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7.2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允许偏差的范围:不允许

2.1(7)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 15日10时00分

3.1.1(9)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

3.2.3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无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

/

3.4.1

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3.5(1)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5(3)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3.5(4)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3.5(5)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图 。

3.5(6)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3.5(7)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3.6.1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3.6.2

响应方案数量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

√供应商可提出多个响应方案

4.1.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 11月 15 日10时00分

6.3.1

公开询比及询比顺序

询比轮次:

□本项目共进行 轮询比。

□询比小组在首轮询比前告知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询比轮次。

√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询比轮次,询比小组根据询比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询比前告知供应商。

询比顺序:

6.3.2

选择公开询比供应商

预定参加询比的供应商数量:最少三家

6.6

是否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否

√是

7.3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递交时间:

其他要求: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 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询比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提供的料源地并经实地考察、取样送检合格后,按照本章第2.1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供应商。

2.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评审价格确定

2.1.1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供应商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填报的最终报价(投标总金额)为准。

2.1.2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1.3 询比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1.4 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询比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原最终报价为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 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询比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 评审结果

询比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候选供应商。


第四章 合同草案

****

****公司项目

砂石料 物资采购合同

下载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二〇二六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北 京 市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遵照执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物资明细及价款

(一) 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设备说明

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1

河砂

中砂

128000

m3

2

碎石

花岗岩 5-25mm

169000

m3

合计

297000

3

合计人民币总金额: 元(大写): 。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3%。不含税合计金额(人民币): 元。

大写: 。

税金合计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价款为含税价款(包括运输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等投标人履行供货合同所有的一切费用)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二)数量:以上列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数量为准。双方如需增加新的品种、规格及数量,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三)综合单价、含税总价:综合单价、含税总价均为乙方将物资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含税价格,综合单价=结算参考价+运杂费+财务费+服务费,运杂费用包含物资到达甲方收货地点前的运费、出库费、吊装费等费用;财务费包含资金成本;服务费包含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利润等相关费用。

(四)结算参考价为浮动单价,每期结算时双方依据以固定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加工费、仓储费、运杂费、管理费、财务费、利润等其他所有相关费用,此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第二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需求物资使用前,甲方应提供正式提货计划,乙方在收到甲方提货计划后 10 日内或按计划约定时间将物资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二)交货地点:**市**区工程项目(具体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

(三)运输方式:船舶或汽车运输。

(四)卸货要求:供方负责卸船、卸车,货到料仓。

(五)其他说明内容。

第三条 运输及费用

(一)船舶、车辆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保证将物资安全无损的运抵交货地点。

第四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一)河砂、碎石质量必须符合GBT 14684-2022 建设用砂、JTS 202-2-2011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JTS 202-2011,若上述标准国家重新颁布,按新标准执行并根据需方的要求。

(二)物资在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个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和甲方对物资质量要求(可按需增加技术规格书附件)。如果国家或甲方业主有关标准规范修改,应由甲方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价格机制。

(三)物资质保金规定时间为_6个月(不超过6个月)。

第五条 结算及支付

(一)结算对账

1.结算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2.结算数量:每月结算量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为准。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

3.结算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甲方留存。

(二)发票开具

1.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货款。

2.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 位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911********027271X

地 址、电 话:**市东**安外大街甲88号 010-****5926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银行**德胜支行 322****36221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要求: 暂无

乙方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三)支付

1.支付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现金、银承或供应链金融产品

2. 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卖方同意接****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买方向卖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买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卖方应无条件配合。

3.双方约定,以汇票或是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涉及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 产品生产完成,到达交货地点后,且经买方、监理、业主联合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发票后扣除当期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于30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 97%款,全部供货完成后无质量问题,6个月内买方支付给卖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第六条 验收

(一)

1、数量验收:在交货地点交货时,买方按 “过磅”计量;碎石的用量/1450kg/m3(碎石的堆积密度)折算成立方、河砂的用量/1500kg/m3(河砂的堆积密度)折算成立方。碎石的含水率不得超过1%,河砂的含水率不得超过3%,如超过按买卖双方实际测定的含水率,扣减超出部分的数量。

2、验收时,甲方应检查物资包装是否完好,并按照物资供应(订单)计划核实物资数量、型号等事项。

(二)乙方须提供物资的质量合格证或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货到交货地点后,甲方按照约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在物资到工地后 1日内验收完毕,如有质量异议须在验收完毕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在异议期内,甲方有权拒绝对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物资进行签认结算;在质量异议提出后 3 日内,双方共同取样,各派代表将所取样品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乙方在 3 日内未回复甲方质量异议,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结果。

(三)若甲方检测合格,但在行业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单位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 计量

(一)计量方式:过磅然后按照系数折算成每方单价结算。

(二)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

(三)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每月25日前通过微信,将订单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具体的供货时间、规格、数量等,乙方提前作好供货准备。乙方接到订单通知后, 24 小时内在回复确认。乙方逾期回复确认,或未经回复确认即发送货物,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驾驶员须服从甲方人员现场指挥。

3.物资运到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4.甲方认为有必要到乙方进行实地考查或取样试验的,乙方应提供条件并给予配合。

5.甲方指定 负责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与乙方的供货计划的提供、物资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处理与乙方相关事务的沟通协调工作。如负责人员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及时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7.其他内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期交货。

2.乙方应及时通知将要到场物资的数量及品种,以便甲方提前做好接货验收准备。乙方所供产品如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且已经卸货的,乙方负责 2日内清理出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供应物资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另选合格供货商。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税收法律要求,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果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乙方指定 负责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与甲方的产品验收、供货计划的接收,以及施工现场处理与甲方相关事务的沟通协调工作。如乙方更换负责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承担物资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前所造成的一切安全、环保、侵权责任及产品交付前所发生的产品毁损、灭失等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

7.其他内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买方发出的供货订单供应材料。

2.卖方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买方抽检不合格的,卖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交付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买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卖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若卖方未按要求提供随附单证和资料,买方有权拒绝收货,卖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应按双方当批次货物结算金额的2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4.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0.5%/天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10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5.卖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买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买方按停止供应材料货款总金额0.5%/天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6.卖方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提出涨价的要求,否则将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及工期延误等损失。

7.因卖方供应物资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卖方承担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业主、****管理部门通报处罚相应罚款数额、工期延误等损失)。同时卖方还应承担全部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8.卖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车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卖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买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卖方承担相关责任。

9.卖方应承担其物资运输过程、装车过程及雇佣的员工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

10.卖方对本合同和交易过程中所涉技术、价款、付款等负有保密义务。

11.卖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买方无关,且卖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12.卖方因违反本条第1-11款约定应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损失、或因卖方未向第三方履行义务导致买方承担责任或垫付款项的,买方有权在卖方货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继续向买方清偿。同时,卖方将被买方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首先应**协商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仲裁院**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仲裁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仲裁费用、调查费、公证费、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专项审计费用、律师费、差旅费、违约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利息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时,受影响合同方应将此事件及时通知合同对方。

(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方对合同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给合同对方。

(三)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并对因为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

第十三条 其他

(一)双方签订的廉洁从业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但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三)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关于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所约定的双方各自的权利或义务。

(五)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约结束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失效。

(六)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叁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本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2个10万吨级和2个1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20万吨级设计建设,型式为高桩梁板结构),8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和6个3000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通过围填海形成陆域建设码头水工结构、堆场、道路、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

数量

技术参数

交货期

备注

1

河砂

中砂

m3

128000

GBT 14684-2022 建设用砂、JTS 202-2-2011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JTS 202-2011,若上述标准国家重新颁布,按新标准执行并根据需方的要求

2026年11月-2028年12月

2

碎石

花岗岩5~25

mm

m3

169000

2026年11月-2028年12月

三、质量标准:

1、河砂、碎石质量必须符合GBT 14684-2022 建设用砂、JTS 202-2-2011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JTS 202-2011,若上述标准国家重新颁布,按新标准执行并根据需方的要求。

2、提供砂石料的出场(厂)检验报告。

3、供方供应的砂石料产地或生产厂家应获得需方业主的审批。

四、验收标准 :

过磅计量,碎石的用量/1450kg/m3(碎石的堆积密度)折算成立方、河砂的用量/1500kg/m3(河砂的堆积密度)折算成立方。碎石的含水率不得超过1%,河砂的含水率不得超过3%,如超过按供需双方实际测定的含水率,扣减超出部分的数量。

五、相关服务要求:

1.供货商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供货商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供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公司项目

砂石料采购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表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包件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税额为: )提供 (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表;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市 ****管理局的 (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 (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职务、****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报价、澄清、签署合同协议等询价报价相关工作,直至询价工作完成。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三、报价表

********公司项目河砂、碎石采购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出厂价(元/m3)

运费(元/m3)

财务费(元/m3)

服务费(元/m3)

含税综合单价(元/m3))

小计含税金额(元)

****砂场名称

1

河砂

中砂

m3

128000

2

碎石

花岗岩

5~25mm

m3

169000

合计:

说明:以上价格为含 13 %增值税,总价 元(大写) , 其中不含税金额合计: 元,税金合计:人民币金额 元,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 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1.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2.此表单价上报至中交招采网(http://ec.****.cn)。

3.本次采购河砂:天然砂;碎石:要求连续级配。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报价人联系电话: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1-06
招标公告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项目 砂石料 公开询比采购文件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