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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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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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西关街道汴**路盛景大厦511、512室

中标(成交)金额:368000.00元

评审报价金额:3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中心(办公楼)、生活综合楼(食堂)、社会福利院A楼、社会福利院B楼、社会福利院C****光荣院周边的公共区域保洁、设施日常维修、车辆停放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和园小区15栋1003室,联系电话:180****8885。

6.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鞋城三路1859号

联系方式:高文雅 0557-****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和园小区15栋1003室

联系方式:180****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翰翀 180****888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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