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石钢主厂区剩余地块四****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6〕66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外线设计进行公开比选。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光华路以南、石钢工业遗址公园以东、谈固东街(规划路)以西。
建设规模:石钢主厂区剩余地块四项目包括住宅、公共配建、地下室、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55597.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679.70平方米,架空停车层建筑面积47967.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950.22平方米。
2.2比选范围:
(1)由供电部门批复供电方案的高压电源点至项目主、次变配电室的线路、土建设计。
(2)配电室的电气设备、平面布置及室内设备基础土建设计。
(3)由配电室至居民、物业、底商、充电桩等计量表箱的全部电力设计(包含各级配电箱及表箱设计)。充电桩配电的设计。
(4****公司申请低压报装,制作低压方案所需表格、数据等,至低压供电方案的批复。
(5)前期配合、施工、竣工验收期间的技术服务等工作。主要包含前期配合预估容量、配电室面积、桥架尺寸等,配合招标、施工答疑、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建成。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1 本次比选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3.1.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比选当天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6日到2026年 11月10日(**时间)。
2.获取方式:****(**市**区南二环西路37号双维大厦6楼)。
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12 日15点00分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开标室(**市**区南二环西路37号双维大厦6楼)纸质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在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比 选 人:****
地 址:**省**市**区工人街2号明日郡1号商务办公楼1511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11-****0521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南二环西路37号
联系人:李静、陈晨
联系电话:0311-****6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