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6-11-06
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第1次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问题1:资格预审公告中、****一中及标书制作软件封面的项目名称都是“****学院新一代信息****基地附属学生宿舍楼、食堂建设项目”,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1.1.6招标项目名称为“****学院新一代信息****基地附属学生宿舍楼、食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请问项目名称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项目项目名称若能手动修改,则修改为:****学院新一代信息****基地附属学生宿舍楼、食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若不能修改,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系统生成的项目名称为准。标书代写
问题2:中型企业单独投标时,是否要给小微企业分包如必须要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合同金额占项目总金额比例为多少
回复:可以分包,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2、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区胜利四路8号
联系人:黄劲松
联系电话:0717-****6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25****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项目负责人:施清波、冯伟、周蓉
联系电话:13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