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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高新区龙兴智能科技南侧、永宏新材料****公司西侧65亩地块公开转让 | ||
| 标的坐落 | **高新区龙兴智能科技南侧、永宏新材料****公司西侧 | ||
| 房产 | 房产证号 |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土地证号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43665平方米 | |
| 使用期限 | 至2071年12月20日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建筑类型 | / | |
| 房屋户型 | / | 户型结构 | / | |
| 所在楼层 | / | 楼层高度 | / | |
| 装修情况 | 无 | 房屋朝向 | / | |
| 配备电梯 | 否 | 欠费情况 | 无 | |
| 房屋坐落 | **高新区龙兴智能科技南侧、永宏新材料****公司西侧 | 抵押情况 | 无 | |
| 租赁情况 | 无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周边有**大道、香山路等,道路承载能力较好,交通保障度较高。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六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内 平整。 |
| 租赁情况/抵押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评估价、转让底价均含税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628.78万元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10-27 | ||
| 评估机构 | 中****集团有限公司 | ||
| 特别告知 |
一、受让方必****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待《投资协议》签署完成后方可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二、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三、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五、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六、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七、上述土地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土地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八、转让标的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九、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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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1311MA25K0R22F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628.78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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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区管委会了解落户企业的产业准入要求。二、****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政策,本标的成交后,受让方****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委员会为《投资协议》的全权解释方和相关质询的接收方。如资产受让后,受让方未能满足上述条件,一切经济、法律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 |||
| 现场勘察 | 现场勘察联系人 | -- |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 175****3303 |
| 现场勘察补充说明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7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一、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2)《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交易所指定账户。
三、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出现:1、违反竞价规则;2、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3、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报价价格异常等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赔付至转让方(或根据转让方书面意见处置)。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转让。转让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三)竞买人在报价过程中须谨慎、理智地进行报价,因竞买人报价价格错误或竞买人报价明显不符合逻辑,导致项目未能最终成交的,相关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所相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项目委托方意见处理。
(四)其他情况下****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2295093.shtm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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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交易所(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延时报价开始前6个小时之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
三、转让方设置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将**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竞买人须于****交易所(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交易价格不低于挂牌底价。
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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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 |||
| 信息披露期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信息披露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增价幅度 | 1 万元人民币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11-06 17:00:00 - 2026-11-23 15:00:00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附件资料 | 10投资协议书(模版).pdf08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范本).pdf收购承诺函.docx09不动产权证.pdf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洪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5-****3359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