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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农村地区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交通工程类)施工招标更正中标候选人公示
洛**农村地区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交通工程类)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二、否决投标情况投标单位填写错误,由原来的投标单位******公司现更正为****,其余公示内容不变。
二、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投标单位 | 评审步骤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 1 | **** | 资格评审 | 提供的类似业绩,无法证明公路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资格要求)。 | 评标办法资格评审(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914-****86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认真处理。
招标人:****
2026年11月6日
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电话:0914-****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