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市和诚****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世灵
地址:**市**区**镇罗齐垌B2-1号
联系人:何世灵
联系电话:137****0850
致**市和诚****公司:
我公司于2026年11月4****公司以纸质****公司代理的**区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原件。****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关于“一、质疑事项1:“该候选人投标响应中,第三项产品农药杀虫剂标注的生产方为【****公司】;经官方渠道中国农药信息网核验,该标注生产厂家,没有与招标要求产品相匹配的有效农药登记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本项目中第3、4项为农药。产品应具备农药三证,必须具备有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标准证,投标需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答复如下:标书代写
经核查,中标供应商(****)已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符合要求的产品应具备农药三证及相关授权委托协议书,满足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该投标投报产品:杀虫剂(有效成分:呋虫胺或吡蚜酮或氯虫苯甲酰胺或噻虫嗪,有效成分含量≥50%,)相关证明资料附后。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2中关于“二、该候选人投标响应中,第二项产品生产有机肥标注的生产方为【**兴****公司】;经官方渠道农业农村部官网核验,该标注生产厂家,没有与招标要求产品相匹配的有效的肥料登记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 颗粒型,有机质≥40%,有效活菌数≥2亿/g,”答复如下:
经核查,生产有机肥标注的生产方为【**兴****公司】已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国农业行业标准》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指标要求有效有效活菌数≥0.20亿/g肥料登记证(相关证明资料附后),满足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该公司投标响应技术指标要求为:中标后所提供产品为:生物有机肥(▲颗粒型,有机质≥40%,有效活菌数≥2亿/g,总养分(N+P2O5+K20)≥5.0%,含腐植酸≥5%,符合NY884-2012执行标准),供货时按招标文件响应提供。(中标后须提供 CMA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综合以上核查,质疑事项一、质疑事项二、均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15个工昨日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此答复函在网上公开后视同质疑人已接收此函。
特此复函。****
2026年11月6日
附件信息:
质疑函.pdf (4.3 M)
质疑函答复附件1.pdf (394.4 KB)
质疑答复附件2.pdf (105.5 KB)
质疑答复附件3.pdf (473.1 KB)
质疑答复附件4中华人民**国农业行业标准.pdf (147.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