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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直属库有****加工厂和配套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进行拆除后的残余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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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直属库有****加工厂和配套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进行拆除后的残余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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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标的名称 | 转****直属库有****加工厂和配套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进行拆除后的残余价值 |
| 资产描述 |
-
|
| 标的所在地 | **省**市**区 |
| 共有情况 | 无 |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废旧物资 | |
| 名称 | - |
| 计量单位 | - |
| 数量 | -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直属库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街道福星街155号 |
| 法定代表人 | 毛敏国 |
| 注册资本 | 6702.368516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9201363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直属库报废拆除、****工厂等设施的批复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6-11-05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户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394********688****010003 开 户 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进行转让。 8.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予以受让。 9.受让方应自行对交易标的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用途、结构、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安装、安全等项目的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承诺不在受让交易标的后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交易标的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而要求解除本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赔偿。 10.交易标的尚未拆除,交易标的的拆除和提取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受让方须付完交易款项,在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确认书》后方可拆除,并根据转让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拆除和现场相关物料以及垃圾等的清运离场工作。 11. 受让方承诺及保证其进入作业区施工的施工单位(受让方或由受让方委托的第三方)须具备:(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合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负责人须为与受让方或受让方聘请的施工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人员,并持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有效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各类拆除作业施工人员须持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有效的相应的上岗资格证或资格证书;(3)受让方或受让方聘请的施工单位须为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参保工伤保险或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意外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上述的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施工人员的购置保险的凭证、进场作业人员名单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签章)须在进场施工作业前提交转让方报备存档。如受让方更换或中途更换施工单位(须满足以上条件)的应事先向转让方书面报备并取得转让方书面同意;如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转让方从受让方交纳的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受让方被扣除违约金后,须在5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才能继续进行拆除工作。 12..受让方拆除交易标的物前须根据当地住建部门的要求和流程完成本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废弃物综合利用(消纳)及清运等工作的行政审批事宜,组织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方案编写、现场踏勘和专家论证组织、资料填写报审等涉及本次项目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并经转让方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 13.受让方及其委托的拆除单位在拆卸现场须接受转让方监督,不得干扰转让方的正常工作,且拆卸运输不得损害转让方其它财产安全。因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的拆除单位原因造成对转让方所属的人员、设备、设施、房屋等的一切损害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14. 拆卸范围仅限本次转让的****加工厂内待拆除的建筑物和设备资产。拆卸和搬迁期间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搬运施工人员,转让方的财产、人员安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在拆卸交易标的过程中,受让方应提前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如拆卸过程中需要相关行业资质的,由受让方负责落实执行。 16.本项目转让方不提供堆放场地,拆除产生的全部物料由受让方自行落实堆放处置场地,并须及时清运出转让方厂区,不得在厂区内滞留堆放。拆除施工工期管控、扬尘防治、噪声管控、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等工作,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厂区管理规定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废弃物消纳处置还应当符合**市****监管中心及其他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相关责任、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7.受让方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格的20%)后,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文明作业合同》(详见附件)后,方可办理进场手续开展拆除施工。转让方凭《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因违反《资产交易合同》《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履约保证金现场管理扣罚细则》有关条款对应的扣罚金额后的余款划付给受让方。 18.受让方须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移交手续并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确认书》,受让方必须《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确认书》生效之日起1个半月内完成拆除工作,并将交易标的安全拆卸装运离厂并现场清理完毕,甲、乙双方确认无异后须签署《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由于受让方原因未能及时或拖延办理完善交易标的移交受领手续,阻碍交易标的在限期内顺利受领拆卸装运离厂的,受让方须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 19.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施工技术规范书》、《安全文明作业合同》实施拆除作业,并负责办理拆除工程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手续,承担在施工现场进行拆分、装卸、搬运等工作时的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如在上述拆除、装卸、废弃物综合利用(消纳)、清运、搬离过程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事故或环保事故的,均由受让方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标的资产有关运输的许可文件(如需)。如标的资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资产拆除、清运过程中的技术与安全具体规定参照《施工技术规范书》、《安全文明作业合同》。拆除单位需同受让方一起与转让方签定《安全责任书》。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展示安排 |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马小姐,联系电话:****0557(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签署合同等文件。
2.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3.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开具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税点为13%。因交易标的涉及建构筑物拆除及清运工作,建构筑物拆除及清运工作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向受让方支付拆除及清运过程费用为¥100.77万元,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的施工单位须向转让方开具建构筑物拆除及清运过程费用金额为¥100.77万元(含9%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要求以交易双方就建构筑物拆除及清运工作签署的协议为准,受让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4.受让方在支付交易标的交易价款的同时,还须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额外交纳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格的20%)。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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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7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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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8、资产交易合同文本.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马小姐、吴先生、曾小姐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96100转671、635、674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交易所有限公****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8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gz.****.cn/;https://ne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