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通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污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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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公司“****水厂扩建工程”位于**县**镇。该项目总平面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3316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33163平方米,容积率0.08,建筑密度7.05%,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2799.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79.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6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79.2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339.54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4辆。经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9日。公示地点:****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0065、****2504,地址:****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项目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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