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CSHT-****-A-2026-1
二、合同名称: **交叉学科教学与科研大****工作站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交叉大楼(一期)项目(****工作站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大学**大校区
联系方式:0755-****361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社区白石路3818****花园二期3栋2022
联系方式:186****32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工作站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DSTENG-350D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47800
合同金额: 135.9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在合同签订后的45个日历日内,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货物,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1-06
九、其他补充事宜:原合同第三条 货款支付方式定义“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货到初步开箱验收合格后且甲方发出书面验收合同通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25 %作为第一笔进度款;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作为第二笔进度款;采购项目审计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5_%。以上各期费用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工作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费用的支付手续,在财政拨款到位后立即向乙方支付。因财政拨款或乙方原因导致的迟延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经双方协商确认修正为“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 作为预付款;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工作站外的其他货物经开箱清点、数量外观验收无误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作为进度款;合同约定货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甲方发出书面初验合格通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15% 作为初验款;设备终验合格且采购项目审计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5%。以上各期费用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工作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费用的支付手续,在财政拨款到位后立即向乙方支付。因财政拨款或乙方原因导致的迟延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