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气单元优化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1月9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无
2、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英****公司,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项的要求,****委员会评审,初步评审合格。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溪美电力****公司,评标情况:溪美电力****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1项重要技术指标评审项:招标文件第五章*8.1.8要求:“空压机能效:……比功率≤5.6〔kW/(m3/min)〕”,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第104页所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中比功率为6 kW/(m3/min),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评议,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3.1条款规定,判定该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投标。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鑫****公司,评标情况:**鑫****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1项重要技术指标评审项:招标文件第五章*8.1.8要求:“空压机能效:……比功率≤5.6〔kW/(m3/min)〕”,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第90页所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中比功率为5.9 kW/(m3/min),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评议,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3.1条款规定,判定该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投标。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铂远(沈****公司,评标情况:铂远(沈****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3项一般技术指标评审项:招标文件第五章8.1.7、8.2.7要求:“机组噪声:≤75dB(A)”,该投标人响应为:“机组噪声:≤85dB(A)”,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五章8.4.13要求:“制冷介质R410A”,该投标人响应为“制冷介质R22”,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项“偏差”要求为:“最高项数:……招标文件中非‘*’的条款负偏差累计达3项(含3项),投标被否决”。****委员会评议,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3.1条款规定,判定该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投标。
综合上述评议,溪美电力****公司、**鑫****公司和铂远(沈****公司的投标被否决,****委员会充分论证,本项目仅剩**英****公司1家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本项目不再具备竞争性,****委员会不再对**英****公司的投标文件继续评议。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四号街六号路6甲1号
联系人:杨洋
电话:156****03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B座14层
联系人:潘雅洁、温傲、鲁璐
电话:010-****2538、010-****2619、010-****2528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