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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项目名称: | ****(融资租赁业务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第4次 | ||
| 竞价单号: | **** | 采购单位: | **** |
| 项目类型: | 服务采购 | 发布单位: | **** |
| 项目类别: | 法律服务 | 采购地址: | **市信合大厦A座12楼 |
| 项目所在地: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 | 联系方式: | 张女士 151****3124 |
| 是否有优先供应商: | 否 | ||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意向参与本次竞价的供应商需先通过平台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应的资格审查资料,待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报价。采购方将于自由报名截止时间后对所有提交审查资料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平台站内消息进行通知,请各报名供应商积极关注。加急标书代写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参选律所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管理部门批准、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事务所****分所)。
2.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事务所执业资料加盖公章并上传扫描件。
3. 律所指派的服务律师应当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4. 服务团队律师在服务期内须保持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5. 律所应熟悉融资租赁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能够根据项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和审阅交易文件等。
6. 律所近三年(或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处分。 律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律所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律所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等状态。 律所及其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 具备项目团队能力的优先:具有融资租赁、金融或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服务经验,能够配置固定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并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参加现场尽调、项目评审、合同谈判及重大风险事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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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保证金要求: | 无 | ||
| 挂牌底价: | 总价2500元 | ||
| 封顶价: | 本项目不设置封顶价。 | ||
| 1 | 融资租赁业务专项法律服务 | 一、主要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为单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法律专项服务,主要包括:1. 担任项目评审委员、参与项目评审,对主体资格、租赁物真实性及适格性、权属状况、权利负担、登记公示及其他重大法律风险进行核查,并提供法律支持和风险提示。 2. 从法律合规及风险防控角度参与交易结构论证、项目评审及方案优化,就交易模式、租赁物安排、担保及增信措施、退出机制等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3. 起草、审查和修改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交易文件,根据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及项目沟通。4. 根据项目情况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就交易主体、交易结构、租赁物、担保增信措施、交易文件效力及主要法律风险等发表专业法律意见。5. 对起租及租赁款支付前相关法律条件进行核查,并就合同签署、生效、权属转移、登记公示、担保措施落实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6. 提供租后管理法律服务,就合同变更、风险事项、租赁物管理、担保措施调整及其他租后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文件审查及风险提示。 二、服务要求及成果交付:1.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响应采购人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专业、审慎、及时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形成专项法律意见书。 3. 对可能影响项目合法合规性、合同效力、租赁物权属、担保效力、债权实现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法律风险,应及时向采购人作出明确提示,并提出相应防范或处置建议。 4. 供应商应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及利益冲突审查义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项目法律服务工作。 5. 诉讼、仲裁、执行及破产程序中的案件代理服务,如未特别约定,不纳入本次单笔专项服务范围,可由采购人另行委托。具体服务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 自法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完成放款起租日止。 | 件 | 1 | 2500 | 2,500 |
| 是否接受推荐品牌(型号)以外的产品: | 不接受 |
| 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为完成1个项目法律专项审查、咨询、参与会议评审的全部费用,报价上限不得超过人民币2500元。 |
| 交付期: | |
| 交货地点: | |
|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 |
| 签约时间: | 以实际合同确认时间为准 |
| 其他要求: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 多次竞价的报价模式: | 自由报价+限时报价 | ||
| 最低参与报价家数: | 3 | ||
| 最低有效报价家数: | 3 | ||
| 成交机制: | 最低价法 | ||
| 降价幅度: | 降价幅度为100元,报价只要不高于底价或按降价幅度降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 ||
| 报名时间: | 2026-11-06 16:17:30 至 2026-11-10 20:00:00。 | ||
| 自由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阶段从2026-11-06 16:17:30至2026-11-12 12:30:00。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低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 | ||
| 限时报价周期: | 限时报价周期为 5分钟,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 | ||